于律师曾于司法行政系统工作12年,1993年作为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开始律师执业
2004年至2007年,北京市京联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2007年至今,北京市显杨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主任律师
担任被告人朱某某辩护人在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审理的故意杀人案提供有效辩护
担任被告人刘涛辩护人在北京市高院审理的故意杀人案提供有效辩护
担任被告人姜某某(韩国人)辩护人在北京市二中院审理的走私普通货物罪提供有效辩护
担任邹某某辩护人在内蒙古高院审理的故意伤害案提供有效辩护
担任封某辩护人在北京市一中院审理的诈骗案提供有效辩护
担任李某某辩护人在北京市一中院审理的诈骗案提供有效辩护
代理检察官赵某某诉中日友好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
代理雷某某诉黄某继承纠纷案
代理鲁某与云南云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
代理北京摩云阁精密齿条有限公司诉武汉天琪激光设备制造有限公司